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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申报条件

[日期:2008-03-10]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阅读:500[字体: ]

全国秘书职业资格考试申报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初级:

  1、从事秘书职业一年以上;

  2、职业学校秘书专业毕业;

  3、经过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  

  中级:

  1、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3、从事秘书工作四年以上并未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4、秘书专业大学专科毕业。  

  高级:

  1、取得中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2、取得中级秘书资格职业证书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3、从事秘书工作十年以上并经本职业正规培训;

  4、大学专科秘书专业毕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三年以上;

  5、大学本科秘书专业后并从事秘书工作两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