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国家劳动部国家职业资格证考试物流管理报考条件

[日期:2008-10-09]   来源:昆明晨光教育培训学校  作者:晨光   阅读:752[字体: ]

物流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相关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员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助理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流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物流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物流师级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流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注:相关专业(职业)指经济管理、企业管理、工程管理、物资管理、仓储管理、交通管理、信息管理。

摘自《物流师国家职业标准》(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