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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管理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的通知

[日期:2008-08-17]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阅读:844[字体: ]
云南省教育厅公告
 
第7号
 
    《关于统筹管理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的通知》已经2008年4月18日云南省教育厅厅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6月10日起施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日
 

 
关于统筹管理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
招生信息的通知
 
各州(市)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改革,加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管理力度,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推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教育协调、健康、持续发展,决定对我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实行统筹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理顺招生信息管理体制,科学、规范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基础。
    二、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的目标
    形成在省教育厅领导下,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职责明确、分级管理、协调一致的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统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现代化工作体系支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使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更好地服务考生、社会。
    三、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机构
    云南省教育厅2005年成立了“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统筹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统筹管理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意见》(云教[2005]33号),各州市教育局相应建立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计划、财务、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和招生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作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协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正确引导本地高中阶段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两类教育协调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由各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管理。
    四、加强领导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承担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的责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工作的督导检查,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任务,逐级逐部门落实。
    五、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具体内容
    统筹管理全省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统筹管理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工作信息;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信息;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
    六、分阶段逐步推进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工作
    通过三年时间逐步推进,并在2010年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的全面的统筹管理。
    2008年采集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通过网络管理全省中职招生计划,各中职学校面向全省招生并实行网上录取,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录取新生实行电子学籍注册。
    2009年根据2008年的工作推进情况,制定当年实施计划。
    2010年实现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全面的统筹管理。
    七、全省统一信息管理平台及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全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的统一的基础工作平台,这一平台是面向省、州(市)、县(市、区)各级统筹招生机构、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开放的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招生工作的远程操作。
    全省统一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代码标准;统一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学生升学志愿表,志愿表可顺序填报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采集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形成初中毕业生电子档案材料;使用初中毕业生电子档案材料进行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的招生工作。
    全省统一编制初中毕业生“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号”,每一个初中毕业生报名号唯一,实现“一生一号”,确保所有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都有规范的电子档案信息。“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号”是初中毕业生升学的必备信息。
中考考生的“准考证号”即是“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报名号”。
    全省所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通过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使用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录取。
    八、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制度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制度为: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由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将录取学生通过信息管理系统上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给录取学生进行电子学籍注册,确认学生高中阶段教育相应学校的录取资格。只有通过电子学籍注册的学生才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确定的高中阶段教育各学校当年录取的新生,没有通过电子学籍注册的学生,教育部门视为未被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
    通过电子学籍注册是学生被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的依据,也是将来发放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的依据,并以此作为发放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依据。
高中阶段教育各学校必须将录取新生向主管部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
    九、分级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
    云南省教育厅负责统筹管理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各州(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本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各阶段信息的及时传送。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实现数据共享。
   各州(市)教育局负责本地应届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采集,建立本地初中毕业生完整、真实、准确的电子档案材料。
   属省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进行;属州(市)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工作由各州(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属县(市、区)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工作由所在州(市)教育局或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具体由州(市)教育局确定。
    学校跨地区招收的学生,按学校属地原则,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
    十、实行信息管理责任制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采取分级管理的办法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科学、严密的信息管理办法,实行信息管理责任制,明确信息管理责任人,杜绝伪造信息、泄露信息的事件发生。对管理不当,影响全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认真执行《云南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体实施办法》
    在全省分阶段逐步推进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工作的过程中,省教育厅将分阶段制定《云南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体实施办法》。请各州(市)教育局认真执行。《云南省2008年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体实施办法》附后。
    各州(市)教育局要按通知要求,加强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制定本地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体实施办法,并对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工作部署,保证全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信息工作的顺利实施。
 
附件:1.云南省2008年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具
         体实施办法
      2.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
 
 
 
 
 
 
 
 
 
 
附件1:
 
云南省2008年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
招生信息具体实施办法
 
    为统筹管理云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特制定2008年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报名、计划、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电子注册、学籍管理、毕业认证等基于互联网的功能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招生工作的远程操作,实现对报名、招生、学籍的数据分析、挖掘。
    二、建立全省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
    建立面向省、州(市)、县(市、区)各级统筹招生机构、初中毕业生、中职招生学校的开放的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生源的统一利用、招生工作的统一实施。这一平台,将作为规范招生秩序、统筹报名管理、统筹计划管理、统筹协调各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基础工作平台。
    由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管理工作平台。
    省、州(市)、县(市、区)各级统筹招生机构、中职招生学校用指定的用户名登陆工作平台进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各项工作。
    云南省招生考试办公室编制并通知各单位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
建立对初中毕业生的网站宣传平台,通过网站,建立投档期间的补录宣传平台。
    三、初中毕业生基本信息采集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采集本县初中毕业生的基本信息。
各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汇总本州(市)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的基本信息上报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上报时间为:7月10日前。
    要采集基本信息的初中毕业生包括:
    第一部分: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往届初中毕业生);
    第二部分:不参加当年中专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第三部分:当年申请就读中职学校但不参加当年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第一部分学生报名号使用9位数字编码,编码办法同原来中考考生考号编排办法;第二部分、第三部分学生报名号使用10位数字编码,第一位为“1”,后9位  编码办法同参加中考学生。
    各县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负责按有关规定审验学生的报名资格,对第二部分及第三部分学生,要审验学生的初中毕业证书,确认初中毕业证书真实后,方给予学生报名。
    2008年仍使用《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采集工作。《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分别提供以上三部分初中毕业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功能。
初中毕业学生基本信息需采集的内容与《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原要求采集内容相同,其中不参加中考学生有关中考的内容项不采集,如:照顾加分、中考成绩、体检结论等。
    四、五年制大专班、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公布五年制大专班、中职学校招生计划。
    五年制大专班计划分配到州(市),按州(市)计划择优录取学生。
    中职学校实行全省择优录取,学校所有计划面向全省招生。
    五、初中毕业生志愿填报
    全省统一《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见附件)。
    申请升入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就读的学生均要填报《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包括参加当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参加当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往届初中毕业生)、不参加当年中专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当年申请就读中职学校但不参加当年中考的往届初中毕业生这三部分学生。
    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可填报《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中所有志愿项。不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只可填报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志愿。
    所有省外中职学校志愿填在普通中专志愿档内。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采集本县所有申请升入高中阶段就读、并填报了《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的学生的志愿信息。
    各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汇总本州(市)各县(市、区)初中毕业生的志愿信息上报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上报时间为:7月30日前。
    六、考试成绩
    各州(市)教育局将本州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的中考成绩信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综合素质成绩的等级、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成绩按《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格式上报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上报时间为:7月30日前。
    七、体检结论
    各州(市)教育局将本州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的体检结论按《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格式上报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上报时间为:7月30日前。
    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信息
    各州(市)教育局将本州所有普通高中录取信息按《云南省中考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格式上报省教育厅。
    九、五年制大专班录取
    五年制大专班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厅招生考试办公室组织进行,各学校进入指定的录取现场进行录取工作。
    录取时间为:8月8日至8月11日。
    录取办法同原执行录取办法。
    十、中职录取
    实行网上录取。
    普通中专录取时间为:8月13日至8月21日;
    职业高中录取时间为:8月22日至8月30日;
    根据实际情况,将在适当时间进行中职补录工作。
    各中职学校由主管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省外中职学校、省属中职学校、省属民办中职学校由省教育厅办理录取手续;州(市)属中职学校由所在州(市)教育局办理录取手续;县(市、区)属中职学校由所在州(市)教育局或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办理录取手续,具体由州(市)教育局确定。
    学校跨地区招收的学生,按学校属地原则,由学校主管部门办理录取手续。
所有中职学校在信息管理平台上使用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录取工作。各中职学校计算机操作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主管部门编制并通知。
    可同时录取参加中考考生及不参加中考凭证入学学生。
    建立“投档申报”的投档机制。学校自行组织的学生,学校可提交主管部门申请给予投档。充分发挥学校自主权,为学校投档操作环节提供最大限度的自由度。完全杜绝截留、扣押学生档案的情况。完全满足录取后期学校补录的“常态化”需求。
    各级教育局按初中毕业生志愿会同学校上报数据为基础进行投档工作,主要流程分为“投档申报”、“投档确认”两个步骤进行。
    学校审阅学生电子档案,提交主官部门审核录取。
    全省中职学校实行网上录取,同一学生不可能投档录取到不同学校。通过系统的数据管理机制,维护了数据精确性,确保了录取数据的真实、准确、唯一,彻底避免了重复录取。
    其余录取有关事宜按原制定有关录取政策、录取规定办理。
    十一、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
    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高中阶段教育各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属省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进行;属州(市)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由所在州(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属县(市、区)管辖的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由所在州(市)教育局或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具体由州(市)教育局确定。
学校跨地区招收的学生,按学校属地原则,由学校主管部门进行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
    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新生电子学籍注册时间为:11月10日至12月10日。
    全省所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在以上时间段,在信息管理平台上,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将录取新生向主管部门申报电子学籍注册,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对各学校录取新生进行电子学籍注册,经过电子学籍注册的学生既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高中阶段教育各学校当年录取的新生,未经过电子学籍注册的学生视为未被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
 

附件2:
初中毕业生升学志愿表

统考成绩
政治
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外语
体育
总分
 
 
 
 
 
 
 
 
加分
加分原因
合成总分
 
 
 
 

 
                        州、市                       县、市、区
 
 
 
报名号(准考证号):                                                                                                  
 
 
 
考生类别: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毕业
学校
 
家庭详细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电话
 
录取
批次
志愿
学                校
专                               业
专业愿否服从调配
学校愿否服从调配
代  码
名       称
代   码
名           称
代   码
名             称
中学校
第一批
 
第一志愿
 
 
1
 
 
2
 
 
 
 
第二
志愿
 
 
1
 
 
2
 
 
 
第三
志愿
 
 
1
 
 
2
 
 
 
第二批
 
第一志愿
 
 
1
 
 
2
 
 
 
 
第二
志愿
 
 
1
 
 
2
 
 
 
第三
志愿
 
 
1
 
 
2
 
 
 
提前录取志愿
 
 
1
 
 
3
 
 
 
 
2
 
 
4
 
 
第一志愿
 
 
1
 
 
3
 
 
 
2
 
 
4
 
 
参考志愿
 
 
1
 
 
3
 
 
 
 
2
 
 
4
 
 
普通
中专
第一志愿
 
 
1
 
 
3
 
 
 
 
2
 
 
4
 
 
参考志愿
 
 
1
 
 
3
 
 
 
2
 
 
4
 
 
职业
高中
第一志愿
 
 
1
 
 
3
 
 
 
 
2
 
 
4
 
 
参考志愿
 
 
1
 
 
3
 
 
 
2
 
 
4